项目编码:哈产代采(2025)第0889号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本招标项目2026哈尔滨国际冰雪经济博览会现场特装搭建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6哈尔滨国际冰雪经济博览会现场特装搭建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期限: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2.3招标内容:负责展会整体现场展台特装设计与搭建服务工作。工作需求包括做好2026哈尔滨国际冰雪经济博览会的整体特装执行工作,安排专项服务小组,点对点单独对接各参展单位,完成相应的资料收集、展台策划设计、搭建布撤服务等;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不划分标段;
2.7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615.9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2.8付款方式及进度:签定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30%,展会结束三个工作日内支付20%,乙方完成项目并竣工后需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结案报告,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审计后的全部金额;
2.9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进行查询,以公告发布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暂无数据”等信息,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后查询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3.2专用条款: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0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后,在此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文档下载”中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对应操作手册。
4.3投标人应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按平台内容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到对应位置。(上传材料以平台要求为准)
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投标。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根据标室排标需要,请各投标人代表在前款(5.2)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半个小时内递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文件递交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一楼标书受理处。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0451-******。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开标室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9.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安女士
联系电话:0451-******
******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51-******
电子邮箱:******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