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受******总工会的委托,对其2025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招标。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庆元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庆政办发〔2018〕103号)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总工会2025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编号:兴华招采(2025)51号
4.招标项目内容:
******总工会2025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计划总招标规模约1450万元(包括自本存放合同签订日起至存款期限内,专户内闲置资金超出庆政办发〔2018〕103 号文件规定条件的,经招标单位确定后转存至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以实际转存到位情况为准。存款类别为定期存款,存款期限根据招标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具体确定******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有变动,则根据变动后基准利率按本次投标相同基点(BP)确定存款利率。本项目推荐综合评分得分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人。******银行分配额度为第一名650万,第二名500万,第三名300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庆元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庆政办发〔2018〕103号)第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5.1 在庆元县境内设县级支行;
5.2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3 纳入监管评级的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丽水分行,******银行丽水市分行上年度综合评级应达到B级及以上;
******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6.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7.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方式、及需提交的资料:
7.1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29日9:00分(北京时间)前。2025年7月21日为本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澄清时间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或答复。
7.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才可获得项目招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09: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可在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且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或未上传成功的将视为未投标。
9.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递交
10.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年7月29日9:00分(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室(庆元县濛洲街222号四楼)
12.联系方式:
******总工会
联系人:毛女士 电话:******
地 ******街道咏归路10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丽燕、沈翠芸 电话:******
地 址:庆元县城南中路104号
13.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总工会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