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建通中心3楼商务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GXJTZ[202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简要服务要求或者技术需求 |
01 | ******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 1项 | 提供以下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1、肉类、鲜畜禽类、米粉类、大米类;2、干料类、调味品类、冻品类、蛋类、食用油类、豆制品类、预包装类;3、蔬菜配菜类、水果类、乳制品、糕点类。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成果交付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R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所供食品非完全自有生产的,须同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3楼商务中心
3.方式:(1)现场获取;(2)提供材料: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4.售价:采购文件售价每本 300元/本/每分标,售后不退。
注: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1楼开标厅。
时间:2025年4月21日9时30分后(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1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磋商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整;不得少于规定金额交纳,否则响应无效。
************************有限公司营业部】,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2.公******有限责任公司网(******)。
3.意向公示链接:
******/cgyx/pub/details?groupId=58bb675f-7752-4960-ac09-5736d85de8b0
4.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庆歌路16号
项目联系人: 郑助理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建通中心
项目联系人: 庞小静
联系电话: 0771-******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