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团2025年哈夫节类材料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集团2025年哈夫节类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技术参数 |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1 | 哈夫节类材料 | 详见第四章招标要求 | 详见第四章招标要求 |
总价最高限价(元)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2 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修补器或哈夫节)须有2024年1月1日以来省级及以上卫生疾控部门出具的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或卫生部《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检测报告;如部分省份因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下放了“部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放职能文件的复印件或提供卫生部门系统官网的文件截图,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下放职能文件要求的部门出具的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或卫生部《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检测报告。报告中测试项目的结果应为合格(符合),否则不予认可。投标文件须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开标时原件备查。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4月8日9:00 至2025年4月14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8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4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
联 系 人:姚老师
电 话:0574-******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12室
联 系 人:金星星、肖玮、王效东
电 话:0574-******、******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金星星
联系方式: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