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改革局以关于高碑店市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初步设计的批复
(高发改复字(2026)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 80%(专项债券),财政资金占比
2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245.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3727.85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包含新建和改造提升两部分,总建筑面积8762.72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服务中心一栋(六层),新建地上建筑面积6176.54平方米。建筑高度24.6米,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新购置护理床位132张,购置固定式家具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2.提升改造部分:对原有食堂、中心配楼等建筑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涉及建筑面积2586.18平方米。其中,食堂面积1258.65平方米,主要对原养老院食堂部分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以改善老人用餐条件;中心配楼面积1327.53平方米,对外立面修整和重新喷涂无机涂料。挖除重做地面台阶,细石混凝土面层面积20平方米,不锈钢栏杆长度20米。
******服务中心) 。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以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其它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790.06 万元。 2.3 计划工期: 560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3.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3.4
其他:/。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 自 2023 年 3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 一项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 业绩;□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
拟派项目经理须担任过一项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
??3.1.3其他要求:(三)其他3.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
体成员委派;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3 年 3 月 1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手续; 3.15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13
09:00至2026-03-20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4-08
08:45,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 分散(远程异地)”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投******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高碑店市民政局:联系人: 李宾凯 ;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联系人: 田凌峰、邵鹏 , 联系电话: 0312-******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建设局
电话:
******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不收费。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高碑店市民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高碑店市和平西路75号
| 地址: |
定市恒源西路888号智慧谷科技产业园科技研发楼A2座1508室
|
| 邮编: |
074000
| 邮编: |
071000
|
| 联系人: |
李宾凯
| 项目负责人: |
田凌峰
|
| 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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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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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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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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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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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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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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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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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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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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