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卷包LED全彩屏显示系统购置项目(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1)招标人编号:QZGKZB-2025-011;(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HZB2025-156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7月17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797998.60元(含税),717804.00元(不含税),其中设备购置费投标报价:577999.52元(含税),511504.00元(不含税),安装调试费投标报价:47999.24元(含税),44036.00元(不含税),软件开发费投标报价:171999.84元(含税),162264.00元(不含税),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购置费税率:13%,安装调试费税率:9%,软件开发费税率:6%,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内具备发货条件,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下达供货通知,中标人收到通知后15日历日内运至交货地点,根据招标人通知9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及软件开发工作。质保期:自竣工验收通过后24个月。
中标候选人第******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794000.00元(含税),708304.37元(不含税),其中设备购置费投标报价:684000.00元(含税),605309.73元(不含税),安装调试费投标报价:30000.00元(含税),27522.94元(不含税),软件开发费投标报价:80000.00元(含税),75471.70元(不含税),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购置费税率:13%,安装调试费税率:9%,软件开发费税率:6%,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内具备发货条件,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下达供货通知,我公司收到通知后15日历日内运至交货地点,根据招标人通知9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及软件开发工作。本项目根据青州卷烟厂就地技改项目整体进度、施工安排分阶段实施,项目开工后,因招标人及不可抗力导致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质保期:自竣工验收通过后24个月。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1.公示期: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7日。
2.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
地 址:山东省青州市玲珑山北路181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天利大厦五楼东区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