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概况:
唐县大洋乡积存混合垃圾清运外包业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处置车间或公司厂区内指定地点。
本协议所称混合垃圾清运业务是指:积存混合垃圾进行挖掘、收集、筛分及运输,由中标方将混合垃圾进行挖掘、收集、筛分及运输等活动,面向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外包项目招标。
二、招标内容
******有限公司生产需要,外包中标方对招标方指定的地点混合垃圾通过机械及人工筛分后运输至招标方指定地点,指挥卸车工作等,其中收集及筛分的生产设备日常维修及大修、司机工资、奖金、各种福利待遇等一切费由中标方负责。
(二)报价方式:综合单价报价(全部机械费用、人工费用、管理费、利润、保险费、规费、税金及合同履行期内所涉及的风险费用等全部费用)
(三)最高限价:80元/吨
(四)现场实际踏勘。
(五)完善的实施方案。
(六)现场具有垃圾储存的场区。
(七)当地企业,与当地政府具有协调沟通的能力。
三、投标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
(3)技术标部分
(二)投标文件的签署与递交
(1)上述所有投标文件均须投标单位盖章并密封后在开标当天交至招标单位,且所有投标文件以中文形式,对于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照给定的格式进行填报;没有给定格式的,投标人可以自行设计。
(2)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按下文联系方式咨询。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疑问,则视为各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三)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标书。
(5)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
(6)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7)投标人资质或能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投标文件必须完整且密封。
(9)通过阳光采购平台投标,按系统要求实施。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1)未在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书应盖而未盖公章、未有效授权、资质不符及投标文件不全。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未在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上传回单截图至阳光采购平台的。
(五)中标单位违约的处罚
******有限公司要求履行合同,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六)其他
(1)招标方保留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取消招标和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利,并且无须对受影响的投标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2)投标方应知悉,即使投标方的报价最低也并不能确保中标,价格并非唯一的决定性因素。
(3)若中标后不能按投标资料中所承诺条款来执行,或做出违反法律及商业道德的行为时,招标方将追究其投标方的法律责任,并且投标方要补偿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投标
本次招标方式采用线上(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的方式进行。
投标报名、报价截止时间:以阳光采购平台上公布时间为准。
报价方式:综合报价
保证金:有
资质: 运输资质,一般固废处理资质
五、开标:
开标时间:以阳光采购平台上公布时间为准。
开标地址:阳光采购平台开标。
六、踏勘现场
1.踏勘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统一组织踏勘。
2.踏勘地点:唐县大洋乡。
3.踏勘现场联系人:徐娜娜,联系电话:******。
七、其他事项:
******有限公司咨询。
项目联系人:徐娜娜 联系电话:******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交纳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名义交
************************银行回单复印件提交。